京津冀区域质量发展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积极推动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
12月29日,京津冀区域质量发展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主持会议并讲话,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钢、李元平,总工程师韩毅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国梁所作的《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京津冀区域质量发展合作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指导意见》。
梅克保指出,推进京津冀区域质量发展合作,是落实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深化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质量助推京津冀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凸显质量发展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梅克保强调,要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区域质量发展合作。一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质量工作,在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上下功夫。二要紧密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质量工作提出的要求,根据三地质量工作状况、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有效服务于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三要加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认真分解落实《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在有关政策实施、重点项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勇于创新,敢于出招。
梅克保表示,领导小组每年可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区域质量发展合作阶段性任务,协调解决发展合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任务目标落实。三地质检两局要建立横向联系沟通机制,不断推动质量发展合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