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专业优势 服务外交外贸
——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综述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质检总局将打造“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提升工程”纳入到八大重点工作中,体现了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重视。2016年,质检总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发挥职能优势,倒逼产品质量提升;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能力和水平;加强应对反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全面展示了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的提升,以及在突破壁垒、保障安全和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强化顶层设计 全面开展工作
围绕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重点,质检总局加强工作对接、信息报送和统筹协调,着眼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营造有利工作环境,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技术优势、制度优势和整体优势,贯彻落实国家外交政策,提高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能力。一年来,质检总局积极配合国家重大外交活动,将25项质检合作协议纳入领导人高访重要成果。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在高访活动中,多次就质检议题进行深刻阐述,强调相关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年,质检总局将NQI(国家质量基础)合作纳入中美战略对话成果和中加科技联委会3年行动计划。对外签署NQI合作协议5项,推进更深层次的质检对外合作。成功召开第五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发表推进中国-东盟SPS互联互通、建设质量安全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审议和批准《2017-2018年度行动计划》。
在信息报送方面,质检总局向中央报送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国家安全的专题材料;向国务院专题报告质检系统连续10年开展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壁垒影响调查的情况,提出加强工作建议,得到多位领导的批示肯定;技术性贸易措施被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其他重要专项规划中。
此外,质检总局印发了《质检总局2016年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细化了4方面18项任务;出台了《关于加强质检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意见》,促进相关单位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重视;召开了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第25次联络员会和相关专题会议;加强了对欧盟化学品法规、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国际上私营标准等的协调应对。质检总局检验司制定了《以示范区为平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项工作经费使用原则》和《以示范区为平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程序》。
发挥职能优势 倒逼产品质量提升
为了配合供给侧改革,质检总局强化出口产品管理、严格进口产品把关、开展企业技术帮扶,从进出口产品的源头抓起,促进进出口产品质量提升。在出口方面,深化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建成各级各类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2家,跨区成立10个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深入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行动,完成19个领域国内外标准比对,加快出口食品品牌竞争力建设。推进我国参与IECRE的各项工作,按照体系进程推进中国合格评定机构加入互认。与印尼多次开展实验室认证磋商,推进我国植物源性食品农产品出口。此外,在上海市搭建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先期建成了化工行业、农食行业和生物行业3个示范点,实现了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应对合力的良好效果。
在进口产品把关方面,开展进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评估和预警分级试点验证工作;持续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和处置;强化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对进口煤炭实施批批放射性、外来夹杂物和8项环保项目的检验监管。到目前为止,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231批、129万吨,将劣质煤炭挡在国门之外;研究制定铁矿石有毒有害元素和品质项目临时性技术法规,共检验监测进口铁矿石9675批、3.94亿吨,价值184.4亿美元。
加强基础建设 提升能力水平
今年以来,总局组织开展我国企业2015年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组织编写《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16)》,并上报国办。分析表明,直接损失额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全球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不断增强等客观原因,以及对我内地省份调查样本量增加等技术原因。总局向WTO通报TBT/SPS措施37件,接受相关咨询153件;完成评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308件;利用WTO例会和双边磋商机制向有关国家提出贸易关注20余项;提交《私营标准最佳实践指南》中国提案;继续引导WTO/TBT、SPS委员会关于私营标准的讨论。开展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顶层设计研究;组织实施23项技术性贸易措施重点领域专项研究;翻译《美国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编写《香港食物中除害剂残余规例指导手册》。
加强应对反制 维护国家利益
今年,为配合我国敦促WTO成员国履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总局收集技术性贸易措施案例200余个;制定铁矿石有毒有害元素和品质项目临时性技术法规;梳理进口煤炭检验检疫情况;统计分析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数据;在中韩自贸协定框架内签署3份电子电器产品互认合作文件;与俄罗斯就认可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推动互认机制落地;与德国等国家开展电子证书合作交流;召开中国-中东欧“电子证书与贸易便利化对话会”;围绕“冲突矿产”起草我国行业标准;积极推动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标准等同采用。为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等东盟国家提供节能减排标准化、计量技术培训等等,为大外交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6年,质检总局在配合国家外交政策,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帮扶国内进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未来,总局将一如既往,从整体和长远角度出发,谋划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加强机制建设和理论研究,继续发挥好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对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联合评议和应对作用,积极构建政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合作新模式。(贺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