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丹东铁路口岸关检工作人员在一名入境朝鲜籍旅客行李中发现黑熊熊胆40枚,净重3000余克,货值5万余元人民币。
野生黑熊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保护物种,属禁止捕杀和进行国际贸易的物种。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引进濒危野生动植物产品必须提供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动物产品(含脏器类)也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因该旅客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熊胆予以截留处理。同时,因此次涉案金额已达到海关缉私立案标准,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已将该批熊胆移交海关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