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质检系统上线运行

2016-12-01 16:09:39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质检系统上线运行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等内容

11月30日下午,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发布了规范邮轮检疫监管、促进邮轮市场快速增长,质检系统上线运行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2016年1至10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和2016年1至10月缺陷产品召回情况等4个方面的内容。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规范邮轮检疫监管,促进邮轮市场快速增长

随着我国境外旅游市场的不断扩大,邮轮度假模式越来越受到国人的青睐。2015年全国入出境邮轮数量1200艘次,出入境人员350万人次,较2005年增长1000倍之多。2016年1-10月全国入出境邮轮数量已达1614艘次,超过2015年全年总量34.5%;出入境人员已达530.17万,超过2015年全年总量的51.5%。预计到2020年,我国上海将建成东亚地区的邮轮枢纽港,成为与新加坡、香港比肩的亚太地区三大邮轮中心之一。届时邮轮市场对我国经济的贡献将达到510亿元,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由于国际邮轮具有载客量大、人员密度高、聚集时间长、内部环境狭窄、饮食相对集中、航行地点多等特点,其公共卫生风险也相对较大。2008年至今,仅邮轮上的群体性腹泻事件已发生16起。一次诺如病毒感染事件,最多时引起300多人同时出现发热、腹泻症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为此,质检总局主动创新邮轮检疫模式,规范邮轮检疫监管,控制邮轮公共卫生风险,促进邮轮市场快速增长,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一是学习借鉴先进邮轮监管模式,组织专业人员翻译了《欧洲邮轮卫生标准和传染病监测手册》和《美国邮轮卫生标准和传染病监测手册》;并于2012年在上海举办“保障国际邮轮卫生安全,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国际邮轮卫生检疫研讨会; 2012-2014年还派出系统内从事国际邮轮检疫工作的3个团组,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邮轮卫生检疫项目组(VSP)进行学习。二是规范出入境邮轮检疫监管,在学习借鉴先进邮轮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质检总局制定出台了《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85号),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了对国际邮轮实行风险管理,明确了邮轮的检疫方式(靠泊检疫、随船检疫、锚地检疫、电讯检疫),规定了船方申报检疫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义务,明确了检疫人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办法的实施,将会进一步规范邮轮检疫监管,强化邮轮卫生风险控制,保障口岸公共卫生安全。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制定下发《国际邮轮卫生检疫风险评估工作规程》《国际邮轮卫生监督检查规程》《国际邮轮随船检疫工作规程》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邮轮检疫具体工作,强化出入境邮轮检疫监管,保障口岸卫生安全,服务我国邮轮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质检系统上线运行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

为了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增强管理和服务效能,国家质检总局打造了新时期中国检验检疫核心业务管理系统——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并于2016年10月28日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全面上线试运行。自此,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进入“集中统一、互联互通”的新时期,真正实现全国一体化。经过两个月的试运行后,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建设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是质检总局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深化质检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质检总局2016年的一项重大任务。从2016年4月份京津冀试点上线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完成了主干系统在检验检疫全系统的分批试点上线工作,全面覆盖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868个分支机构。自试点上线以来,截至11月17日,全系统通过主干系统共受理申报超过265万批,涉及总货值2863亿美元,日均申报单量达5万多批。

主干系统采用全国集中式业务数据库,将检验检疫业务信息、产品检测信息、企业监管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等数字化,实现了数据应用大集中,为质检决策管理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数据,支撑科学决策和统一指挥,体现质检系统垂直管理优势。同时,主干系统配套建成了国务院部委中第一个“双活”数据中心,达到网络、存储、数据库和应用四个层面的双活,可做到海量数据运行双引擎、存储双保险,实时互备、均衡负载,确保业务不中断、数据零丢失。

主干系统的业务大集中管理模式,加强了业务规范和统一,实现了执行标准、实施时间、执法尺度和业务流程的统一,进一步提升了检验检疫系统的执法把关效能。

主干系统通过再造业务流程,实现了一体化运作和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通过进出口商品唯一报检号的“一号到底”设计,实现了进出口货物在口岸和内地不同检验检疫机构间的“通报、通检、通放”,做到一次报检、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真正实现检验检疫一体化。进出口企业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领证等通关手续,检测结果在各机构间互认。出口货物可由产地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进口货物在口岸通关后直接转至目的地接受施检。

  主干系统还实现了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检验检疫无纸化的对接,做到“信息多跑路、给企业行方便”。伴随主干系统的上线试运行,质检总局开发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新的网上申报系统于10月31日开始在北京地区上线,企业可进行网上免费申报。新的网上申报系统为用户提供了检验检疫业务在线申报的功能,并可获取检验检疫机构的业务要求及各类回执。

三、2016年1至10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一是全国口岸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6年1-10月份,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口岸共截获有害生物5580种,98.3万次,同比增长0.89%和25.93%,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338种,93487次,同比增长3.68%和23.91%。在旅邮检方面,1-10月份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48.93万批次,同比增长19.65%。从进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大量新鲜水果、种子、燕窝等法定禁止进境物;从进境邮寄物中截获大量禁止进境的种子、种苗以及箭毒蛙、“黑寡妇”蜘蛛等“新型宠物”,其中浙江局从进境邮件中截获一批来自14个国家或地区共计99个品种的花椰菜种子,是迄今为止我国进境寄递截获的品种最齐、来源国家最多的单一类种质资源。经实验室检测,检验检疫部门共从上述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6.57万批次,同比增长37.07%,其中包括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被称为“水果头号杀手”的地中海实蝇,桔小实蝇、苹果蠹蛾、鹰嘴豆象、菜豆象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多个口岸均有截获。

二是全国口岸检疫查验统计情况。2016年1-10月份,全国口岸卫生检疫查验出入境交通工具2273万架(艘、节、列)次,同比上升14.01%,发现卫生学问题19978架(艘、节、列)次,同比上升1.84%;查验出入境集装箱1123万标箱,同比下降41.60%,发现卫生学问题15.4标箱,同比上升7.20%;出入境货物726万批次,同比下降12.76%,发现卫生学问题48264批次,同比上升137.51%;出入境人员4.5亿人次,同比上升2.25%,发现有传染病症状者11万人次,同比上升31.23%;确诊传染病49种共计18845例,同比上升41.13%,其中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其他数量较多的传染病有病毒性肝炎1399例,艾滋病/HIV感染、梅毒、性病等650例,登革热、疟疾、黄热病寨卡等蚊媒传染病308例。

三是寨卡病毒病和黄热病口岸防控情况。201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全国各口岸累计查验来自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疫区国家和地区的出入境人数472.9万人次,发现有症状者2913人次,转运70例,确诊病例71例。查验出入境交通工具45.5万架(艘、列、辆)次,集装箱75.9万个,货物69.2万批次。其中对不能提供有效灭蚊处理证明,口岸采取了灭蚊措施的交通工具2.7万架(艘、列、辆)次,集装箱64.4万个,货物11.2万批次,共捕获输入性蚊媒数量606只。

寨卡病毒病累计输入病例为24例,其中12例为口岸检疫发现。黄热病累计输入病例为11例,其中6例为口岸检疫发现。

四、2016年1至10月缺陷产品召回情况

一是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情况。截至2016年10月31日,2016年我国共有68家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了152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1043.35万辆;其中生产企业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召回45次,涉及车辆822.17万辆,占汽车召回总数量的78.8%。

截至2016年10月31日,2016年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15次,涉及数量591.93万件。其中实施儿童玩具及用品召回147次,涉及儿童玩具及用品28.65万件;实施电子电器产品召回41次,涉及电子电器产品285.56万件;其他消费品召回27次,涉及数量277.72万件。

二是缺陷进口消费品、汽车召回情况。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共发布36次进口消费品召回信息,共涉及玩具、仿真饰品、家用电器、食品接触产品、家具等7类产品,共计召回114.33万件缺陷产品。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共发布78次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涉及112万辆进口缺陷汽车,涉及品牌包括大众、现代、宝马、保时捷、本田、丰田、法拉利、阿斯顿马丁、福特、奔驰、克莱斯勒、铃木、马自达、玛莎拉蒂、起亚、日产、三菱、神龙、斯巴鲁、通用、沃尔沃等。其中包括5家平行进口车进口商,共发布7次召回信息,涉及4366辆进口缺陷汽车,主要是保时捷改装车和宝马改装车。

其中,10月份新发布召回信息5次,涉及45287辆进口缺陷汽车,涉及品牌包括保时捷、玛莎拉蒂、马自达、沃尔沃、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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