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6年11月30日起,召回2013年9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生产的2014年款进口沃尔沃FH牵引车和沃尔沃FM牵引车。据该公司统计,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332辆。具体如下:
2013年9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生产的2014年款进口沃尔沃FH420系列汽车,共计18辆;
2013年9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生产的2014年款进口沃尔沃FH460系列汽车,共计233辆;
2013年9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生产的2014年款进口沃尔沃FH500系列汽车,共计72辆;
2013年9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生产的2014年款进口沃尔沃FH540系列汽车,共计8辆;
2013年9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生产的2014年款进口沃尔沃FM460系列汽车,共计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驾驶室内部照明装置存在设计缺陷,如果长期在潮湿或灰尘的环境下工作,可能导致驾驶室内部照明装置电路短路,照明装置PCB(印刷电路板)等部件烧毁,存在安全隐患。
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的驾驶室内部照明装置加装带保险装置的线束。
相关用户应谨慎驾驶,如果发现内部照明装置过热,有塑料或橡胶异味时,需关闭车辆电源总开关,手动拆除该照明装置供电插头。在召回行动开始后应尽快联系经销商进行维修。
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客户。用户可拨打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客户热线4008188999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用户也可登陆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网站(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