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检验检测机构,我们要认真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接受公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日前,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会长姚树平在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近日,安徽省质监局分别在池州、合肥、宿州举办全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集体承诺活动签字仪式。来自全省各地的1140余家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分别在承诺书上庄严签字,承诺将致力于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质量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业务,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此次活动的开展也标志着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承诺制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以来,安徽省各级质量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工作,全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类机构已达1100多家,比2011年增长63%。全省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已覆盖建筑工程、环保、卫生、农业、质检、食品、药品、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安徽省质监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处处长叶炎表示,安徽各级质量监管部门将围绕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总目标,加快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加强对承诺检验检测机构履行责任的监管,为承诺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在此前的9月12日,芜湖市质监局、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机动车安检机构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启动大会,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集体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发出了诚信自律倡议书,在全省尚属首次。
“质量安全承诺书不能一签了事,要悬挂在营业大厅显著的位置,便于客户和员工监督,起到提醒警示作用,也作为监管部门日常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叶炎介绍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就是检验检测工作的底线、红线、高压线,不可逾越。今后,如果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上述要求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将记入“黑名单”,中止检验检测业务,停止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直接出局,永不入列,并通报相关监管单位,必要时还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质量承诺一诺千金。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纳入承诺制管理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率先成为全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的行业模范和带头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和经营,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管,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积极主动整改,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承诺机构要率先加大科技投入,积极研究和探索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认证和可追溯管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全面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质量安全来提升检验检测的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安徽省质监局还将适时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质量信用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加强证后监管,按不少于10%的比例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建设进行实地检查,继续推动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承诺制、报告制、“黑名单”和“吹哨人”等制度建设,全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的制度化管理。(记者李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