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截获日本产DNA聚合酶

2016-11-11 15:58:46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11月6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旅客携带入境的一批DNA聚合酶,共11支、货值近3万元。现场查验发现,该批DNA聚合酶密封包装,包装外为英文说明,无任何中文标识;物品为实验用途,用于荧光定量检测;物品产地为日本,采用保温袋冷藏。当事旅客不能说明物品的来源、用途等信息,无法出示有效的相关检疫审批证明。罗湖局工作人员依法对物品作截留处理,并移交监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DNA聚合酶属于特殊物品,根据法律规定,入境特殊物品的携带人必须事先取得相关审批,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禁止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请企业和个人自觉守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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