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质监收费十八不准”

2016-09-05 15:47:2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助推经济发展,9月2日,湖南省质监局通报了十八大以来全省质监系统降费减负情况,并公开承诺“质监收费十八不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八大以来,湖南省质监系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先后7次对涉企收费进行调整,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产品质量监督定期检验费、计量认证费、条形码检验费等9项收费,全系统每年减负约1.3亿元。降低行政性收费标准70%,降低仲裁检验检定费、计量检定费、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特种设备检测费标准40%,全系统每年减负约2.3亿元。此外,停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收费,免收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费,以及乡镇社区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使质监收费项目由12类减为6类。与政策调整之前相比,每年可直接为企业减负3.92亿元。

在调整收费政策并取得实质成效的基础上,湖南省质监局又颁布了“质监收费十八不准”,对5类违规收费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一是禁止扩围收费。如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在收费目录清单、经营服务范围之外收费。二是禁止强制收费。如利用行政权力、行政职能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三是禁止重复收费。如在检验过程中重复抽样、重复收费。四是禁止搭车收费。如利用行政检查、电子政务平台等手段,借服务之名,行收费之实。五是禁止变相收费。如转移部门、转换名目收费,利用关联的协(学)会收费等。

为坚决落实“质监收费十八不准”禁令,湖南省质监局主动给自己套上了“紧箍咒”,把降费减负、规范行为作为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通过专项督查、财务审计、企业调研、信访举报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掌握质监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厉行问责,对发现并查实违反质监收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包庇、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不打一分一厘折扣,不出一丝一毫偏差。据悉,在9月2日,湖南省各市州质监局和省局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向省质监局递交了公开承诺书。

“我们将一并上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企业、群众如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省局举报。”湖南省质监局局长欧阳彪表示,“质监收费十八不准”就是十八条禁令、十八道红线,主要针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做出制度性安排,通过精准执行减负降费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乱作为行为,确保党中央简政放权、富企惠民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为企业减压、为产业助力、为经济松绑。

在保证降负减费的同时,工作提质增效也同步实施。据了解,湖南省质监局继续大力实施“质监为民”实事工程,免收保障房电梯安检、廉租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贫困地区学生眼镜检验、大中小学的絮棉制品和校服检验等9项费用,提供更有质量、更有效率的服务,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大兴“质监为民”之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王 诚 记者王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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