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质监部门曝光155部“带病电梯”

2016-06-20 15:32:22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在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蓬勃开展之际,6月13日,湖北武汉市质监局通过该市电视问政常态化节目《一诺千金》,公布了首批155部“带病”电梯名单,此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江城百姓注目。

据介绍,首批155部“带病”电梯包括33部超期未检未完成整改的住宅小区电梯、检验不合格未完成整改电梯、88部超期未检报停报废的电梯以及27部检验不合格报停报废电梯。

其中,33部超期未检未完成整改的住宅小区电梯,主要分布在江汉区香江家园小区、东西湖区和院、黄陂区滠口街还建小区阳逻湾、黄陂区刘店街瑞祥熙园等小区;7部检验不合格未整改完成的电梯,则集中在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和硚口区兰亭荣荟的商业区自动扶梯。此外,还有115部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电梯报停报废。曝光节目还反映,6月4日,武汉光谷步行街一部电梯突发故障,将几名乘客关在了电梯里。6月8日,督察员回访发现这部电梯仍在运行,但电梯内对讲器不通,维保工作人员称忘记将对讲器电源接上,工作有疏漏。节目还曝光,黄陂区滠口瑞祥熙园小区12部电梯于2010年4月投入使用,但居民投诉电梯内的使用标识时间还停留在2011年、2013年,已过期多年,存在安全隐患。

武汉市质监局局长郑先平表示,为巩固去年电梯安全大会战成果,对该市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电梯,质监部门将依法履职,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不按要求停用继续违规使用的,将对电梯使用单位处3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款,并对电梯进行封停,以促使电梯所有权人(业主)和使用管理单位履行责任和义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张贴告示,将电梯停用原因告诉业主,并依法向区政府报告,向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通报。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发现的使用管理、维保、检验单位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该立案的要坚决立案,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不能因为担心“弃管”“弃保”而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导致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不到位,最终导致电梯“困人吃人”等故障频发。

据悉,截至目前,武汉市共有7.4万部电梯,每年还以18%以上的速度增长。今年一季度,该市质监部门对该市新出现的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1074台电梯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5月30日,已检验合格电梯665台,报停、报废267台,合计932台,整治合格率达86.8%。(周 黎 胡琼之 记者张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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