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质监局围绕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把特种设备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作为重点,严守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该市“六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运城市质监局既担负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等多项行政许可项目,又是实施日常监察的主要职能部门。面对106家气体充装站和分布在1800余家使用单位的近3万台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该局结合质监系统体制管理模式由省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及“六权治本”要求,专题研究,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制定措施,正确处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严格实施全程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2015年,该局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和审批、监管相分离原则,将其他业务科室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实施,依法确立并公布了“两清单、两张图”。为加强内部配合、实行有效沟通协调,形成审批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该局各相关科室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监督、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一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行政审批科每次将受理、审批结果信息,都按规定制成工作流转表,明确各阶段责任人和流转时限,通过流转表信息提示,使监管科室第一时间获知,第一时间纳入监管视线,不因审管分离而出现监管工作的空档和时差,确保衔接无“空档”。同时,监管科室将监管中采取的各项措施及实施行政处罚信息等情况,及时反馈给行政审批科,实现了审批与监管信息双推送。
二是完善联合监督机制。特种设备由于数量众多,每年都需要大量的持证作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该局行政审批科根据考试结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审批发放,特监科负责考试机构的监管。为确保作业人员考试公平公正、真实有效,在考试机构提出考试申请后,由行政审批科和特监科联合进行考试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了考试质量和作业人员的顺利换证、发证。
三是落实沟通协调机制。在特种设备审批和监管中,经常遇到设备因检验问题、作业人员问题等不能马上注册登记;或质检总局调整监管目录,需要取消一部分原来注册登记的设备等。为进一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无必要的各种证明、手续,该局要求相关科室加强沟通、协调,分管领导定期召集行政审批科、特监科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最终形成工作会议纪要。相关科室以此为依据,默契配合,优化服务,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衔接。
行政审批改革以来,特别是在质监系统新的体制条件下,该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对等”原则,进一步理清市、县两级的监管责任;同时,进一步理清质监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着力构建管理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层级关系和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实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主体责任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就无保障。为此,质监部门利用日常监察、专项整治等时机,多次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并印制了8000余本《特种设备安全法》小册子,免费为企业送法上门。督促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人员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设备自检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做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设备必须依法按期检验,使其合法生产、规范经营,真正夯实安全基础。
二是强化质监部门监察职能。积极整合市特检所、市电梯协会等专业机构力量,不断加强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抽查和日常监察,确保持证单位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切实做到“七个严格”:严格资质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检验检测、严格风险防范、严格隐患整治、严格执法办案、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在责任落实上,由市政府牵头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指标考核体系,并在每年年初向各县政府及住建、教育、卫生、旅游等相关行业部门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书,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该行业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同行业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该局联合教育、食药等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夜市摊点、餐饮饭店、乡村红白喜事一条龙服务等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查找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张建军 王旭升 记者 秦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