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多举措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服务供给侧改革

2016-06-06 16:14:46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树立质量发展标杆,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升级。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企业及组织的标杆示范和引领作用,为福州市企业及组织参评“福建省质量奖”、“国家质量奖”等更高等级的质量荣誉打下坚实的基础,福州市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于2011年设立了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规定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可按照制造业、服务业和小企业等分类分别进行评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5家,每家获奖企业奖金5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奖励该企业或组织的质量负责人。2013年,福州市在省内率先出台奖励政策,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随后,福清、长乐等地也相继出台了各级政府质量奖的配套奖励政策。

同时,福州市政府还对企业进行了培育帮扶。该市质监系统每年都制定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发展滚动计划,结合各项业务职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站式”上门帮扶指导,通过组织质量专家公益巡诊、企业首席质量官(CQO)公益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夯实标准、计量、认证等质量发展基础,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方法,助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并在该市企业中形成了创先争优的后备梯队。对于争创国家级、省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该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还积极协助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并亲自带队深入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共同参与现场评审、高层答辩等环节,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帮扶企业争创质量荣誉。福耀集团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实现了福州市该奖项零的突破,打造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质量标杆。

此外,该市还注重政府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质监系统在省内率先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标杆企业现身说法,传播其追求卓越的成功经验,带动更多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经验分享活动吸引了福州乃至省内上百家企业高管,包括台湾籍高管前来学习,在企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企业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福州市共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1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2家、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10家,获奖企业涉及一、二、三产业,获奖企业总数也位居全国同级省会城市前列,有力地促进了福州市广大企业及组织进一步追求完美和卓越,极大地助推了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叶雅云 记者 江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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