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质检总局举办第六期“进出口食品安全讲堂”,邀请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副局长史蒂芬·奥斯特洛夫等一行7名专家讲解《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及其配套法规。
美国是我国最大的食品贸易伙伴,对美出口在我国对外食品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据统计,2015年我国对美国出口食品农产品83.9亿美元,占我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其中水产品、苹果汁等产品对美国市场依存度较大。
2011年初美国颁布实施《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并在2015年底相继颁布食品预防控制法规、宠物食品预防控制法规、果蔬产品安全法规、海外供应商验证项目法规、第三方审核认可法规5部配套法规,今年还将颁布清洁运输法规、蓄意掺假法规两部法规。《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但同时也对我国输美食品提出更高要求。
此次邀请美方讲解《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及其配套法规,意在使检验检疫系统和出口企业进一步了解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求、学习借鉴美国在食品监管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输美食品贸易。
来自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相关司局和认监委、在京直属机构和各地检验检疫局以及企业代表,共计5200多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