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电产品节能消费领跑者制度特色鲜明

2016-04-18 15:40:5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上海市“家电产品节能消费领跑者制度上海试点研究”已经走过了3个年头。试点产品从最初的空调,逐步扩展到冰箱、平板电视和滚筒洗衣机。项目开展不仅特色鲜明,而且无论是在政策推动、消费引领还是营造节能社会舆情方面,都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近日,记者专访了该项目负责人何曙博士。 

由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牵头,联合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上海市节能协会共同开展的家电产品节能消费领跑者制度特色鲜明,首先是采用了更为科学、直观、注重实际节能效果、产品持续质量保证和产品节能性价比的综合评价方式。评选出的领跑产品不仅要能效指标高,而且市场销量也要大,为消费者欢迎且为社会产生的实际节能贡献大,产品评价完全以数据说话。其次是采用了专用标识以便于消费者识别。为评选出的节能消费领跑产品设计了专用标识,企业可以在相应产品的展示样机上或相关宣传资料上予以使用,便于消费者识别。 

评选过程透明、规范、有序。项目开始之初就组织各参与企业针对节能消费领跑者评价规则、标识管理办法、产品抽样检测及数据核查实施方案进行宣贯。且参与企业均签署诚信承诺书,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 

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的传播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包括开辟项目专栏、微信平台、纸媒、网络、广播,以及开展志愿者讲座、产品展示、制作项目宣传片,在家电卖场的滚动屏上播放节能消费领跑产品,并在卖场内部放置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媒体原创及转发报道300余篇次,包括主流传播平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质量报、文汇报、家电网等。 

据何博士介绍,项目开展在政策领域、市场领域和社会舆情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国家层面,项目在2013、2014年连续两年的开展经验及社会宣传,助推了国家在2015年初发布的《节能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项目的开展经验也为国家制定《变频空调、电冰箱和平板电视节能领跑者实施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地方层面,项目组推动了两项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941.1-2015《节能消费领跑者评价方法(家电产品) 第1部分 房间空气调节器》和DB31/T942.1-2015《节能领跑者评价方法(生产企业) 第1部分 家用空调器生产企业》的制定和实施。 

统计数据显示,在市场推动效应方面,在相同的经济环境下,上海在本项目开展的推动下,节能空调的销售占比从项目开展前低于同为一线城市的广州10多个百分点,到项目开展后逐年赶超,到2015年,节能空调占当年空调总销量的占比已超出广州8.1%。 

在社会舆情方面,项目开展期间通过各种广为消费者接受,覆盖不同群体范围的报纸、广播、微信、网络、杂志以及直接安排志愿者进社区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展示节能领跑产品、免费发放节能宣传手册、在家电卖场的显著位置展示节能领跑消费产品、对家电卖场终端销售人员开展培训引导消费者节能消费、播放节能宣传片等,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对于提升全社会的节能意识都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何博士告诉记者,项目的开展也获得了高度的行业认可,项目开展3年来,12家空调企业、8家冰箱企业、12家洗衣机企业和7家平板电视企业参加,涵盖了各类产品的主流品牌,苏宁、永乐、国美3家主流家电销售渠道商也积极参与,也充分体现了项目开展的行业认可度和评选结果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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