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截获鉴定胎儿性别用血样

2016-04-14 15:40:50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4月11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连续截获旅客携带出境的孕妇血样,共16支。该血样均为每2支一袋以塑料袋包裹,袋内附医疗诊断书,袋外贴有名字。经工作人员询问,旅客承认是运往香港做鉴定胎儿性别之用。鉴于旅客无法出具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和证明,现场工作人员依法将该批血样送监管科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及《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规定,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须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入境时需向卫生检疫部门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许可,不准出入境。(王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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