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电梯安全监察为突破口,陕西省建立起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各使用单位自查,质监部门督查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近年来,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和运行年限的增长,涉及电梯运行安全各个环节的措施、责任、制度等不完善问题和安全隐患愈发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电梯运行安全的有效防控,急需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共同努力,抓好责任落实,促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形成。
去年1月,陕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统一领导,质监部门要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
一段时间来,电梯事故频繁发生,建立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督查有效、执行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迫在眉睫。
今年3月10日,陕西省政府督察室再次下发《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政府上报上一年度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于8月底前完成对所辖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专项督查,落实各方责任,提升保障能力,破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难题。
今年3月9日,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中提出,“本次检查由市、县安委办安排,各电梯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检查,省质监局督查”。
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电梯安全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整改责任和任务清单,逐条建立并落实工作方案、措施和责任,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治理到位。”“各电梯使用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按规定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完善电梯技术档案,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切实做到24小时有人应答,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要不断完善检查台账,切实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凡发现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各市、县安委办,行业管理部门要立即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工作开展不力而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针对此次全省范围内开展的 “全省电梯安全大检查”, 陕西省质监局专门出台了《全省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中,对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针对行业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表。
在陕西,以电梯为突破口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质监部门负责督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明晰了责任,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