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质监局推出8项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服务彝州经济

2016-04-07 16:24:5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近年来,为切实服务彝州经济,促进市场公平贸易,云南楚雄州质监局认真履行职能,结合实际,坚持8项措施抓好工作。

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深入推进“质检利剑”行动,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开展以农资、建材、重要消费品和汽柴油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突出“双打”重点,认真落实云南省质监局及楚雄州政府的工作任务,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打击,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的打击力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

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打假治劣长效机制,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质监系统3个打假工作责任制,探索多种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覆盖该州县市的打假责任制网络;探索建立分级管理后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行政执法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地进行;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政的行政执法队伍。

落实分级管理后的执法打假新模式提高打假效能。健全对群众举报、质量申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综合信息分析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审理,行政强制措施事前报告制度,对突发事件、紧急事件、重大复杂案件,统一指挥,最大限度发挥执法打假整体合力。

建立打假治劣联动机制。完善部门之间的联合打假、重要案件通报协查工作机制,提高整体战斗能力。建立与检察院、公安、工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执法协作的工作格局。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对目前该州质监局承担的6项行政许可实行当场办结和承诺限时办结,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取消或者相应调整其前置审批权限。同时按照州委政府的要求,完善网上审批审批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办结网上申请受理。

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施办法》,依法及时公开:在产品中掺杂惨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案件;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案件;生产、销售、使用无许可证的特种设备或翻新、销售报废的特种设备等案件信息。

狠抓执法稽查队伍建设。重视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好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执法人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在执法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自由材料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依法下达处罚告知书、坚决取缔黑窝点、严格罚没物质的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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