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普洱市2015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中,特种设备安全首次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县(区)委、政府和市质监局。
特种设备安全不仅事关生产领域,也事关民生领域,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生活和企业生产有着密切关系。
截至2015年底,普洱全市共有在用特种设备4834台、条(不含气瓶),其中,锅炉630台,压力容器(不含气瓶)1430台,压力管道372条,电梯1491台,起重机械634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72台,大型游乐设施4台,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152485只。
有关负责人表示,特种设备安全纳入该市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将有助于提高该市各级党委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同时,将激发普洱市质监系统抓安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筑牢普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