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至7日,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理事会(APLAC MRA Council )第36次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听取了APLAC评审组长、新加坡国家认可机构负责人Chang Kwei Kern 女士对CNAS的现场复评审结果报告。根据国际认可准则和程序以及国际互认规则的要求, APLAC对CNAS的现场评审于2015年7月6-11日进行,来自新加坡、美国、新西兰、印度、中国台北和香港特区的六位同行评审员,对CNAS进行了为期6天的全面、细致、严格的现场评审,评审组对CNAS的认可资源、认可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以及认可结果的可信性给予了高度的评价。APLAC 互认理事会全体成员据此一致通过决议:继续保持CNAS在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医学实验室、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RMP)等认可制度的国际互认资格,CNAS加入了目前APLAC的全部互认制度。
APLAC拥有来自23个经济体的37个互认成员。通过APLAC相互承认协议,促进APLAC互认的认可机构对彼此认可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校准或检验结果的相互承认。APLAC已加入了ILAC检测(含医学)、校准、检验三大互认制度,ILAC完全采信APLAC的互认结果,因此,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检验机构及医学检验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可以使用ILAC MRA联合标志。
CNAS成功地维持国际互认资格,有利于CNAS认可的机构所出报告持续得到国际承认,有利降低贸易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为推进“一路一带”战略奠定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