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丽江市质监局了解到,该市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了《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首次将质量工作纳入区(县)政府绩效考核。
据丽江市质监局负责人介绍,该市的《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质量结果、否决项、加分项等6个方面,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定量指标根据年度目标进行量化,定性指标尽可能做到可检查、可考核。同时明确规定“由于区(县)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监督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各级表彰的予以加分,以此强化地方政府质量安全责任,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既是对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又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体现。该项工作的落实,将有力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质量安全责任,引导地方政府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加强质量工作。(记者傅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