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力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回大力牌校车

2015-11-10 16:06:16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日前,湖北大力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产者)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3年至2014年生产的部分大力牌校车,共计24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校车存在停车牌自动打开、车门防夹功能不完善、手刹车快放阀漏气、座椅前方约束隔板宽度不足等缺陷。生产者针对上述缺陷问题正在制定召回措施,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缺陷问题逐一进行免费排查和召回,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下开展的。2015年3月,质检总局根据甘肃省武威市大力校车用户反映的情况,组织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开展了缺陷调查。经调查确认大力牌校车存在多项缺陷。质检总局将组织相关地方质监部门对本次召回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配合开展技术工作,并督促生产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本次召回活动,生产者将向所有车主发出召回通知,并对车辆进行召回。客户可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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