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S级汽车

2015-11-02 14:53:12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近期,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召回下列车辆:

 

1.自2015年11月2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14-2016年款的S 500 4MATIC轿跑车和S 63 AMG 4MATIC(217平台) 汽车(生产日期:2014年4月25日至2015年2月25日)。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车辆前排座椅左右侧安全带的安装可能与标准略有差异,可能会影响安全带的锁止及收紧功能,存在安全隐患。

 

2.自2015年11月13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13-2015年款的S 400 L HYBRID(222平台)混合动力汽车(生产日期:2013年2月25日至2014年9月24日)。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控制燃油系统地相关软件可能存在误差,可能导致车辆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对所有涉及车辆实施主动召回,对车辆进行有针对性的免费维修或软件升级,以消除隐患。库存车辆将在消除该隐患后再对外销售。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自上述日期分别开始通知各车型的有关客户。相关车辆的客户还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商品检验栏目(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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