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口检验检疫局查获非法进境穿山甲鳞片

2015-09-28 16:23:02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9月20日,云南河口检验检疫局北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河口南溪河公路大桥边民进境通道查验时,截获越南籍女子藏匿携带进境的穿山甲鳞片,重量为1千克、价值约0.75万元。这是河口局继查获孟加拉虎皮、穿山甲鳞片、象牙制品后再次查获的非法携带进境野生濒危物种制品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穿山甲为限制进境和禁止出境类物品,旅客携带穿山甲或相关制品进出境,须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书,向检验检疫和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境手续。由于无相关进境手续,北山办事处工作人员依法将该批穿山甲鳞片进行截留送检处理,并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 

近年来,为加强监管,提升把关的有效性,河口局多措并举严查濒危动植物制品非法进境:与海关加强业务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对濒危动植物制品非法进境的查验力度,打击走私贩卖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强化宣传报道,在职责范围内加大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将宣传资料翻译成越南语发放给越南籍边民,主动引导,培养进出境边民及旅客自觉保护濒危动植物的意识;充分利用“人-机-犬”查验模式,进一步提高禁止携带进境物品的检出率。 (运 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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