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实行检验检疫证书“通签”

2015-09-08 15:50:02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继7月舟山辖区“通报通放”工作全面实施以来,为便利小岛企业申领检验检疫证书,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在辖区内实行检验检疫证书“通签”工作,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提升通关效能。

以往,金塘、岱山、六横的进出口企业只能在属地申领检验检疫证书,尤其是六横远离本岛,受天气、船期等因素影响时,煤炭进口企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凭借属地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到本岛上的舟山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舟山局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在辖区内开始“通签”工作,这意味着,今后小岛上的进出口企业可以选择在全市任一检验检疫办事窗口就近申请签发相关证书。这也是继今年7月“通报通放”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本地进出口企业享受的又一项便捷通关举措。“通签”实施以后,尤其给当地的煤炭进口企业带来利好,预计平均每船次为货主节省5万至7万元滞期费,进一步优化了口岸通关环境,提升了港口竞争优势。(茹平海 徐菡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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