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检验检疫局实施进口货物通关一体化

2015-09-08 15:47:15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近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货值11.6万美元的货物,在山东济南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办理通关一体化放行业务并经聊城检验检疫局实施检验后,顺利在冠县某医院投入使用。

据悉,这是聊城市进口货物通关一体化首单。自2015年8月20日起,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台稳外贸促发展新举措,在全省实施“通报、通检、通放”,全省检验检疫机构相互认可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结果,企业在山东辖区内可以自主选择更为有利的地点办理通关业务,即聊城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前往辖区内任意一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和通关放行,领取检验检疫证单手续,外地的企业也可选择在聊城报检通关,聊城市进出口业务通关一体化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提升通关效率,减少通关成本,使企业进一步分享检验检疫业务改革的红利。 (马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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