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与广东检验检疫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签署《深化业务合作工作机制备忘录》,双方将在绩效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通关业务、政策研究、检验监管业务、业务改革信息化建设、机关党建和政工工作、财务管理与事企业单位等八个方面建立全面合作机制,共同促进两局事业发展。
内蒙古、广东两地检验检疫部门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履行检验检疫执法把关职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资源优势,积累了大量具有互补性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措施。《备忘录》明确粤蒙两地检验检疫部门将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以建立业务改革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加强质检口岸、区域一体化、单一窗口、三互等方面信息化应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以通关业务合作机制、建立监管业务机制为目的,共同推进两地口岸进出口货物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模式。同时,通过原产地证优惠政策服务地方外贸发展;加强对“粤蒙欧”中欧班列进出口货物质量的安全监管,合力推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粤蒙一南一北检验检疫部门全面合作,必将通过优势互补,业务互助,扬长避短,实现检验检疫事业共建共赢,共促发展。 (朱 明 王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