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汽车和汽车配件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规范专用汽车及零部件销售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湖北省质监局统一部署,湖北省大冶市质监局在该市范围内开展专用汽车及零部件销售企业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共检查汽车销售零部件企业1家,已委托湖北机电院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现场抽取了产品型号为HJS3311D型自卸汽车1台。经检验,该样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不符合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要求,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今年,大冶市人大提议“关于从严整治道路‘三超’行为”中明确“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大冶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道路重型车辆超重超载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道路“三超”行为整治工作。(魏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