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建立质量指数评价体系 首个测评分析报告已编制完成

2015-08-04 16:15:0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近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首个反映“深圳质量”建设情况的深圳质量指数(I期)测评分析报告已经完成,将以定量指标较客观地反映区域质量总体水平,为深圳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参考。

深圳质量指数涵盖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政府服务等各领域全过程,是对一座城市的综合性评价,是建立深圳质量评价体系、破除唯“GDP论”的有力实践,通过指数,可指导相关行业和主管部门开展质量改进和提升,把发展的重点放到质量上来,真正把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全面发展的深圳质量理念贯彻到全社会各领域全过程。用指数的形式反映各行各业的质量水平,在全国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深圳质量指数(I期)率先完成了产品、工程、公交服务和环境4个分指数的建设,每个分指数又由质量水平、发展能力两个维度、8~10个指标构成。下一步,深圳市质量强市办将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教育、现代物流、商贸零售、旅游服务、金融服务、高技术服务、医疗服务八大领域的分质量指数建设,在2015年底前覆盖12个主要行业。该市将不断完善各分质量指数指标体系,进一步增强观测指标的科学性、权重分配的合理性,使深圳质量指数更具科学性和指导性。此外还将以分质量指数为基础,于2016底启动建立评价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政府服务六大领域的城市质量指数综合指标体系。

以提出“深圳质量”的2010年为基础年,深圳质量指数从2010年至2014年的测算结果逐年提高,呈现出逐年快速、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5年来,深圳市创新发展理念,始终把“深圳质量”作为第一追求,始终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狠抓质量水平提高,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对科技和创新的投入,推动深圳市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而实现质量水平的连续较快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率先迈入质量时代,从而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据介绍,深圳质量指数(I期)测评结果将在市政府审定后发布。下一步,深圳市质量强市办将重点从3个方面推进质量指数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教育、现代物流、商贸零售、旅游服务、金融服务、高技术服务、医疗服务八大领域分质量指数建设,2015年底前覆盖12个主要行业;二是不断完善各分质量指数指标体系,进一步增强观测指标的科学性、权重分配的合理性,使深圳质量指数更具科学性和指导性;三是以分质量指数为基础,于2016年年底启动建立评价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政府服务六大领域的城市质量指数综合指标体系。 (记者傅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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