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质检总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质量管理司 质量统计分析处 陈明超 129311050823 刘伟芳 129311201303 拓丽丽 129311270509 李美 129337028005 陈新涛 129342571314 产品质量监督司 检验机构监管处 张卓辉 129311110201 王里鹏 129311200220 朱孔阳 129337015901 胡艳营 129337016307 张乐新 129337031713 离退休干部局 服务处 陈琳 129337016311 贺琳琳 129337025402 辛娜 129337031916 李大伟 129341015817 黄松 129342574222
一、 面试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比例为5:1确定面试人选,共计15人。其中,离退休干部局服务处职位1名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递补1名考生。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7月24日(周五)17:00前,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将本人亲笔填写的《质检总局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附件1)和《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传真至我局,并电话确认。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4日(周五)12:00前电话告知我局,并填写《质检总局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附件2),传真至我局。
三、体检安排
全体面试人员于7月29日(周三)8:30,到质检总局南门口集合,统一组织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寸彩色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务必空腹。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9日(周三)13:30到质检总局南门口集合,我局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 《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盖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亦可,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 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周四)。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考生请于7:45到达面试候考室,8:00未到达面试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面试候考室:质检总局三层339会议室。
六、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其中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比例为2:1。
七、其他事宜
(一)质检总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地图见质检总局网页http://www.aqsiq.gov.cn/lxwm.htm),面试人员请务必提前熟悉考场地点及行车路线,保持通讯畅通,并尽量选择较近的地点住宿。
(二)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费用由质检总局承担。
(三)联系电话:010-82260616
传真电话:010-82260230
附件:1.《质检总局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
2.《质检总局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人 事 司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