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安康市质监局经过认真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政策依据、实施办法、产权单位主体责任、县区质监局监管职责和接受委托消除使用功能的市特检所做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该市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工作由市特检所负责实施;各县区质监局和市局高新分局要将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督促气瓶产权单位按规定履行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义务,避免产权单位长期自行存放报废气瓶现象;气瓶产权单位要主动将报废气瓶委托市特检所依法进行使用功能消除处理,对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应当逐一登记造册,由市特检所核对确认后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市特检所要积极做好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规范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工作,对于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能,提高气瓶安全有效监管,进一步落实气瓶产权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防止报废气瓶再次流于市场必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罗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