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锅检所取得了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 甲类),新增获得GJ1、GD1和JD3资质,标志着该所可依法开展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蒸汽锅炉的检验工作,是继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之后国内具备该项检验资格的第三家综合甲类检验机构。
宁夏锅检所自2006年开展电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至今,先后独立完成电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110余台,得到了各电厂的认可和好评。与中国特检院合作完成电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5台,定期检验8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及工作流程。取得GJ1、GD1、JD3资质后,宁夏锅检所的核准资格由原来的34项增加为37项,极大提升了该所的检验业务空间和检验设备参数范围,对宁夏少数民族地区超临界机组电站锅炉的安全运行提供了便利和保障。(王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