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检验检疫局宜宾办事处根据最新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向宜宾辖区各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宣传了危险化学品出口海运最新规定,并指导企业正确选用符合要求的合格包装物。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是关于危险货物海洋运输的国际通用要求,其最新版36-12修订版规定,每个装有危险货物的包装件都须标有正确的运输名称和冠以字母“UN”的联合国编号,容量30升或30千克以下的包件,或容量60升以下的圆桶,UN编号高度至少6毫米;容量5升或5千克及以下的包件,选用适当尺寸标记,其他包件UN编号高度至少12毫米。宜宾办事处将该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学习,并指导企业对现有包装按规定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2015年以来,宜宾办事处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法规宣传,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检出危险化学品不合格8批,不合格原因有包装不合格、危险公示标签不合格、唛头不合格等,在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合格后放行,并责令企业加强过程控制,加强自检,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源头。 (陶振华 伍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