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了解到,北京市已有约145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组织机构代码,随后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陆续升级为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北京市单位年内将取得“一码”证照。
近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制度实施后,企业由现行的先注册登记、后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再办理税务登记,改为登记注册时直接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多次办理”为“一次办理”,多码改为一码,简化了程序,减轻了负担。
《方案》指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组成,依次由1位登记管理部门编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1位校验码共5个部分组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唯一性与稳定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采用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主体标识码。目前,组织机构代码已在北京市涉及到单位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经济普查、社保与公积金缴存、进出口企业管理、司法案件管理等47个部门的70个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为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提供了基础与保障。
《方案》中提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与登记管理部门要加强协同,加快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接下来,北京质监部门将负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并由工商、编办、民政等登记部门负责在单位注册登记时,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标注在营业执照、登记证等各类证件上,颁发给办事单位。通过部门协作,共同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切实减轻单位负担。(记者徐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