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质监局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

2015-05-11 16:09:0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近日,山西省吕梁市质监局为全面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做出部署。 

据了解,目前吕梁市在用电梯达4600余部,主要分布在人员较为密集的居民住宅、机关单位、酒店和大型商厦等,电梯安全已经成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主要任务是开展3项检查、建立3类台账,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着力推动“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建设,力争年底建成或立项;推动建立维修资金简便使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格局。 

开展电梯基本信息调查,建立电梯安全状况台账。掌握电梯制造单位、安装单位、投入使用时间、有否进行改造、有无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有无专业维保单位、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无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有无超过15年等情况。开展电梯安全状况检查和技术检验。掌握电梯有无呼救装置并功能正常、有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有无发生溜梯或冲顶现象、有无发生困人现象、有无发生电梯门夹人现象、电梯运行时轿厢内有无异常的噪声和振动、开关门过程中有无门扇抖动或卡阻现象、有无不按照所选楼层停梯现象、有无不符合电梯检验规则等情况。 

开展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检查,建立使用单位管理责任单位台账。确认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明确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首负责任,构建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链条。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要通过签订电梯安全承诺书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建立友善管理责任单位台账,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安全首负责任和对电梯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检查,建立维保单位台账,全面检查当地维保单位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情况及检查异地维保单位的资源配置情况。逐步建立电梯故障分析统计制度,探索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评价并公布相关信息,以市场手段推动维保单位的优胜劣汰。建立维保单位台账。 

该局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电梯隐患或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问题,要采取自觉整改、监督整改、挂牌督办、多方联办、报告政府等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对不具备许可条件、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维保、出借许可证等行为的电梯维保单位要限期整改,严重的建议省局吊销许可证。 (白艳艳 记者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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