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15年度住宅小区电梯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辖区内20余家物业公司、30余家维保单位参会,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意识。
记者了解到,在电梯安全专题会议上,该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对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电梯管理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布置各单位对所管理的电梯做全面自查,将自查结果按时上报。(李 鑫 记者姚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