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江苏、北京3省(市)5家玩具生产企业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主动召回计划,决定对其生产的6批次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产品(包括童车)实施召回。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缺陷儿童玩具产品(包括童车),因用于包装玩具的塑料包装袋、安全警示、说明书、制动系统、绳索、温升、小零件方面存在缺陷,有可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上述产品生产企业与其经销商将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其召回信息及具体召回措施。儿童玩具的购买者可直接与当地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联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