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X3车辆

2015-04-08 15:47:4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5年4月13日起,召回部分进口X3 xDrive 20i, X3 xDrive 28i, X3 xDrive35i汽车,生产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1日,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53,31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电动燃油泵的供电线束与燃油输送单元上的压力调节阀可能有干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会导致线束损坏,特定情况下,可能产生内部短路。缺陷发生时,将导致发动机功率下降,抖动,不排除车辆熄火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进行检查,为存在问题的车辆免费维修或更换燃油输送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维修事宜。用户可以拨打宝马客户服务热线400-800-6666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商品检验栏目(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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