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广东湛江检验检疫局连续检出某公司两批拟输往埃及的电热水壶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功率、标志和说明两个项目,且无法返修,不合格产品约1.7万个、货值4万美元,湛江局随即向企业发出不合格通知,禁止该两批产品出境。
根据我国对输埃及产品的最新检验要求,检验依据分三种情况:一是对于埃及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强制性标准;二是对于埃及没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标准或其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欧洲标准(EN)、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标准(ANSI)、美国材料实验协会标准(ASTM)和日本工业标准(JIS);三是上述情况之外的产品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者合同标准。电热水壶的检验属于第二种情况,湛江局依法按照IEC标准实施检验。
由于该企业缺少信息渠道,对国外技术法规、出口新政策和新要求缺少了解。另外,埃及的代理进口商对产品质量的标准要求也不够了解,造成生产企业在接受外贸订单和组织生产时,盲目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湛江局立即向相关企业及代理报检公司宣传我国输非产品检验要求和国外标准法规要求,并承诺提供检验和咨询服务。(陈国政 刘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