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防止传染病疫情由江苏口岸传入传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江苏检验检疫局与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同制定并签署了《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合作机制》。
机制明确了双方的各自职责、合作内容和形式,要求各级检验检疫机构与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合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在日常防控工作中,双方协作配合、主动沟通,认真履行备忘录约定,为开创“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新局面作出贡献。 (刘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