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克保:把我国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效益时代

2015-01-05 15:02:46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胡玉迎

把我国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效益时代

梅克保

编者按

2014年12月26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登了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梅克保撰写的《把我国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效益时代》一文。该文着眼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质检工作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重要论述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并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质量提升战略、品牌发展战略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全面落实“三个转变”要求、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具体措施。本报特予转载,以飨读者。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做到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习近平同志今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指明了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前进方向和现实路径,明确了建设质量强国的宏大目标和具体要求,是做好新时期质量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指针。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习近平同志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我国经济发展要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我国是制造业大国,500种主要工业品中有220多种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但由于创新创造不够,“中国制造”总体处于国际分工和产业链中低端。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国制造”不仅需要量的扩张,更需要质的飞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创新的动力、活力和实力。

加快技术创新。习近平同志强调:“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成为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进步的强大引领,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从世界范围看,欧美等国家都在加大以创新为核心的科技投入。近年来,我国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提高较快,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较少。面对新形势,必须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扭转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创新的局面。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机构整合,建立完善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提供技术支撑。

推进管理创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必须推进管理创新,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趋势的质量管理新路子。加快建设以道德为引领、诚信为支撑、责任为基石的先进质量文化,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使“追求卓越、持续改进”成为人们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为。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技术手段,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努力实现中国产品不仅让国内消费者喜爱,而且在国外声誉良好的“双满意”目标。

促进人才创新。习近平同志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必须把提高劳动者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建设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一线工人技能水平。加强质量人才的教育和培训,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所有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形成合力推进“中国创造”的良好局面。

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推动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中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已经进入速度换挡、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速度终有上限,质量永无止境。质量是经济含金量的试金石、国际汇率走向的风向标、发展方式转变的晴雨表。在新常态下,必须牢牢抓住质量提升这个根本,正确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以质量提升“对冲”速度放缓,把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效益时代。

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习近平同志要求:“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提升质量的根本保障。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发达国家提升质量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质量工作的努力方向。美国、法国、韩国等对制假售假行为专门立法,既罚款又判刑,如美国最高可罚500万美元,监禁20年。切实提升中国质量,必须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探索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产品责任法等立法工作,加快推动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的修订。对质量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质量“黑名单”制度,实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做到法律面前无特权、违法惩戒无例外。

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当今世界,标准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构成要素,标准之争被称为“赢者通吃”的竞争。近年来,我国标准发展很快,但一些领域仍存在标准缺失老化、水平不高、实用性不强等问题,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据2013年统计数据,在2.6万多项国际标准中,由中国主导制定的仅占0.5%。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标准化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加大标准国际化力度,努力推动我国标准从基础性工作向引领性工作转变,从产品产业经济领域向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扩展,从单一性、个体性向社会共性和全面推广服务转变,着力提升标准的适应性、先进性、有效性和竞争力,不断提高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引领和助推中国质量提升。

发挥监管的推动作用。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质量提升,保障质量安全。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质量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信用管理等,切实提高监管效率。突出监管重点,把监管力量集中到关乎民生福祉、安全稳定、国家形象的突出质量问题上,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国家安全。完善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的现代监管制度,不断提升质量监管科学化水平。增强监管实效,把质量监管与质量考核、质量统计结合起来,研究建立国家质量评价发布制度,有效引导各地质量工作。

发挥共治的协同作用。社会共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质量的有效途径。在质量上实行社会共治,就是要改变过去单一依赖政府监管的工作模式,建立各方共同关心质量、维护质量、提高质量的新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治理格局。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和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即生命”等理念,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质量主体。大力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引导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用脚投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对质量问题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有关数据显示,发达国家拥有全球90%以上的名牌。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亟须把品牌建设作为发展战略,通过打造品牌来提升竞争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加强品牌培育。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加快实施品牌发展工程、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和知名品牌培育工程,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创新品牌培育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资本向品牌集中、技术向品牌集成、人才向品牌集合、资源向品牌集聚。发挥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的良性发展格局。加快建立一套全球公认、科学公正的品牌评价发布制度,正确引导品牌发展。完善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鼓励地方政府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支持企业争创世界级品牌。

加强品牌推广。积极发挥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帮助企业了解世界知名品牌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同类品牌产品标准,努力把更多中国品牌推向国际市场。借助“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国品牌走出去。同时,积极引进国外优秀品牌,实现“买全球卖全球”战略目标。

加强品牌保护。实施品牌保护,是推进品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客观需要。应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方法手段,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和原产地保护等政策,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保护格局。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加强产品防伪技术管理,让名牌产品畅销无阻、假冒伪劣没有市场,有效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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