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创建首批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2015-01-14 14:45:05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小砝码的大能量

陕西渭南市创建首批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质监局统一给市场配备公平秤,买东西称重量就有衡量标准了,全市范围统一配秤,从小处、细处贴近民心,市场交易也就更公道了。”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西南京路集贸市场上买菜的赵大爷告诉记者。渭南市质监局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秩序,大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截至2014年年底,为集贸市场统一配置了400多台公平秤和标准砝码,公平秤编码规范保管,市场物业专人管理,并可以免费以旧换新。  

针对创建活动,该局专门制定了43211的实施要求,即四统一、三落实、两到位、一承诺、一个100%。对计量器具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配置,免费为市场内经营户提供电子秤;统一管理,对提供给经营户的计量器具实施日常管理;统一检定,联系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时定期免费检定;统一标识,在使用的计量器具显著位置上统一张贴检验标志。三落实,即强制检定落实,管理制度落实,登记编号标识落实。两到位,即监管人员监督检查到位,投诉举报处理到位。一承诺,即经营户公开承诺诚信经营,短一赔十。一个100%,即确保集贸市场固定摊位经营户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  

创建活动评审过程中,渭南质监局听取了集贸市场经营主、居民、各管理部门等的意见及建议,从动员宣传、组织实施、初审完善、申请验收、现场评价、公示表彰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与规范,制定评价验收细则,明确联合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形成了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比的依据标准,确定“渭南市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有效期为3年时间。  

另外,渭南市质监局也要求集贸市场开办方建立处理消费者计量纠纷投诉和计量违法举报的制度,保障投诉举报处理到位。同时,该局定期巡查计量器具,设置集贸市场公示栏,建立公示制度,及时公示巡查结果、奖惩典型事例。  

在高新区新二路农贸市场卖了多年猪肉的经营户万师傅对记者说:“现在质监局为市场统一配了公平秤和标准砝码,由市场专人管理,不偏不倚,能保证我们商户公平交易,杜绝弄虚作假的事情发生。再说,咱得对得起良心,签了‘诚信计量承诺书’,得说话算数。”通过开展创建示范单位活动,有效杜绝了集贸市场短秤少量的行为,为消费者创造出了放心满意的计量环境。目前已有6家集贸市场获得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马彦龙 本报记者 王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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