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沁荣主持质检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时强调
切实履行责任 建立健全机制
2014年12月31日,质检总局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总局副局长张沁荣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7位领导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通报了近年来质检总局内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张沁荣强调,审计发现问题后重要的是分析原因,认真加以整改。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落实整改的责任,提高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指导和督促,把整改落到实处。
张沁荣指出,2014年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大胆破题,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方面,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体系。制定了《国家质检总局直属系统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修订了《国家质检总局直属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使总局这项工作与国家有关规定同步接轨;还修订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统一规范质检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行为。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审计工作有效性。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试点工作;规范审计报告格式,突出审计重点内容;改进审计报告送达方式,增强了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将近年来审计发现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在直属系统进行了通报,促进整改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沁荣表示,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央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互相配合,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议的指导和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