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国家标准,将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对如何评价照明设备的电磁辐射作了明确规定,并提供参考限值,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适用于包括工业照明、住宅照明、公共场所照明和街道照明设备等室内、室外所使用的一般照明设备等。该标准等同采用IEC62493:2009《照明设备对于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为照明设备周边空间电磁场的测量确定了适当的评价方法、标准化工作条件和测量距离。该标准对不同的照明产品的测量距离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
《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国家标准的出台,不仅为企业提供了评估照明电器电磁辐射安全的重要依具,也为公众正确认识照明设备提供了参考,有助于提高健康安全意识,消除公众忧虑。本标准对于促进我国照明设备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国是照明设备的世界第一生产和出口大国,但产品大多集中于低端,本标准的出台,将促使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贸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