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提示】进口煤炭量增质降存隐患

2014-10-22 11:10:31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海萍
 

  2014年前三季度汕头口岸进口煤炭137批,814.7万吨,分别同比增长18.1%18.9%,特别是7月份单月进口量突破100万吨,89两月煤炭进口量环比增长分别达到10.1%9.0%

  尽管今年前8个月全国煤炭进口量同比下降5.3%,但由于前期国际煤价持续略低于国内煤价,而邻近东南亚主要煤炭出口国,航程短、运费低,加上用电需求上升,因此汕头口岸煤炭进口量出现了较大的增长。但在煤炭进口量不断增加的同时,质量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据广东汕头检验检疫局的统计,今年前三季度该局在进口煤炭中共检出56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达40.9%,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热值、硫分、灰分,全水等。在上述不合格的进口煤炭中,褐煤有30批次,批次不合格率高达51.7%,占全部不合格批次的53.6%

  今年汕头局先后6次从来自俄罗斯、印尼、菲律宾、朝鲜等国家的进口煤炭中分别检出大量的木块、木条、泥块(土壤)等植物检疫物和饮料瓶、塑料制品、废包装纸等生活垃圾,并在进口朝鲜的无烟煤夹杂的木块和杂草中检出了有害生物。

  明年11日,国家将正式施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进口煤炭的相关质量指标有了明确的规定,届时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进口煤炭或将面临退运的风险。为此,汕头局提醒各煤炭进口企业:一是从现在起在购货渠道的选择和合同的签订方面要慎重考虑,特别是合同约定明年到货的,一定要选购符合要求的煤炭,以免发生退运风险;二是加强对进口煤炭夹杂物携带疫情的风险控制,在签订合同时,应订明货物检疫条款或加强夹带物的装船前查验。对发现疫情的进口煤炭,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消除疫情隐患,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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