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7个质检直属系统二级公共机构2013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完成了核查。这7个机构是河南、湖北、深圳、海南、重庆、西藏、北京检验检疫局。
开展2013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核查,是质检总局年初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此项工作,专门组建了总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核查小组,制定了核查实施具体方案。核查小组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节约型办公区评价导则(试行)》,结合所属二级公共机构自评分数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创建工作情况,拟定了核查行程、核查具体内容,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并对核查小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统一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程序。
核查工作本着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程序实施了核查。通过核查,全面掌握了质检直属系统二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现状,掌握了一手资料,查找出存在的不足,为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强质检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