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外部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东盟国家对我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退证查询量呈上升趋势,仅2013年广东开平检验检疫局就连续收到10份国外海关的原产地证书查询函,其中就有9份来自印度尼西亚,涉及商品主要为水暖卫浴产品和轻工制品。
据检验检疫部门介绍,这些退证查询的内容已经由原来的签名笔迹、证书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产地标准是否与真实情况相符等方面的例行查询,具体到自贸区贸易规则及签证核查程序的各个条款,退证查询的理由、范围、频率均大大超过普惠制证书退证查询比例,相关查询要求也更为苛刻。如果不能通过核查,企业不仅不能享受进口国的关税优惠待遇,还有可能面临进口国海关的严厉处罚,企业利益受损严重。
针对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退证查询,开平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在申报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规范申报,特别注意原产地证书里的内容须与正式发票明细项目一致,证书内的货物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也要与航运提单内的物件单位一致。
二是出口企业应严把客户选择关,在开拓国外新市场时,要寻找信誉度好、实力强的贸易伙伴,防止某些不诚信的进口商为了降低货物进口税率而高价低报,使得出口企业贸易受损,通关受阻,无法享受优惠关税。
三是进口商和出口商要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给惠国当局对我国受惠产品的管理动态,并严格按照进口国的标准进行拟制和申请原产地证。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积极参加由检验检疫部门定期组织的有关产地证业务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活动。
四是一旦发生退证查询,企业负责人务必要配合检验检疫局签证人员的调查,如实提供出口时的发票、提单及报关单等相关外贸资料,必要时还须提供样品以便进一步核查;申报员还要对产品原材料国产或进口成分构成及产品生产加工工序情况掌握清楚并正确填制证书,及时做好风险预警信息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