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余姚某电器企业生产的出口到美国加州的一批价值4万多美元的工作灯因产品上未加贴警示标贴,无奈退运回国内进行返工整理。
宁波余姚检验检疫局随即按照进境返修货物流程要求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情况调查。经现场调查发现,退货具体原因是产品未加贴符合“加州65提案”的警示标贴,该提案规定商家必须在可能释出“已知可致癌”或“已知可导致生殖系统受损”物质的消费品附上“清晰和合理”的警告标签。
据悉,加州65号提案即《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于1986年11月颁发,其宗旨是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该州的饮用水水源,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物质,并在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通知居民。
法案要求加州政府出版具有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清单每个季度进行更新。从1987年首次出版以来,该清单中目前已包含约850多种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包括大量自然产生的和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涉及用于杀虫剂、普通家用产品、食品、药物、染料或溶剂的添加剂或配料。它们可用于制造业和建造业,也可以是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机动车尾气。所列化学物质包括烟草烟雾﹑金属(例如铅、镉和镍)和有机化学物质(例如邻苯二甲酸盐:BBP、DBP、DEHP、DINP、DIDP和DnOP等,以及多环芳香烃:苯并芘等)。
加州65提案受控的产品范围包括:珠宝、玩具、电子设备、玻璃和陶瓷产品、纺织品、食品、药品、农用杀虫剂、染料、有机溶剂、建筑消耗品、汽车、香烟或天然气燃烧发出的化学物质等等。目前加州65对于电子电器产品的有害物质限制要求电子电气产品上与皮肤经常接触的电线、电缆及插头中的铅含量必须小于300 mg/kg,以及耳机线限制邻苯二甲酸盐小于100 mg/kg,否则必须附加警告标示。
为确保输美产品不因“加州65提案”而受阻,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一是积极加强与检验检疫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相关行业标准法规;二是高度重视并认真研读“加州65提案”,从客户处了解更多有关“加州65提案”的信息,明确是否符合已知的安全暴露要求,规避贸易风险;三是积极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并从生产工艺上改进技术,提高产品环保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