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提示】台湾地区拟制定输入食品查验货品分类表
7月3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1810号公告,预告制定“输入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14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办理公告,应依海关专属货品分类号列,向地区主管机关申请查验的号列繁多,并考虑当需配合“经济部”及“财政部”修正台湾地区货品分类号列增、删修订,故拟制定“输入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共计2111项号列,因此,同日,“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1811号公告,预告废止2014年2月10日部授食字第1021352008号公告的“输出入货品分类号列(CCC Code)0201101000-3‘特殊品级屠体及半片屠体牛肉,生鲜或冷藏’等1864项(附件1、2),输入规定为‘F01’及‘F02’”。
“F01”输入规定系指输入商品应依照《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规定,向地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查验。
“F02”输入规定系指本项下商品如属食品或含有食品,应依照《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规定,向地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