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发出通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7月29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30”重要讲话精神,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党委针对近期干部职工休假相对集中,以及中秋、国庆等节日临近的实际情况,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30”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结合关键节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思想意识,守住道德底线。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明纪律,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各级纪检组织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充分认识八项规定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方法,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制度,建立考核奖惩体系。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进行批评教育。要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行为。要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零容忍”,做到小事提醒、大事问责。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