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签署合作备忘录 共促外贸稳定增长

2014-07-18 10:03:54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王海萍

  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签署合作备忘录 共促外贸稳定增长

支树平于广洲致辞并签署协议

  

  717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在京签署《关于深化关检协作共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合作备忘录》。

  本报讯 717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在京签署了《关于深化关检协作共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为会议致辞,并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了两部门将在八个方面深化合作。一是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加快“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二是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三是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四是开展口岸查验、检验检疫和监管合作。五是共同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六是加强打击走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和查处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合作。七是支持口岸建设和发展等其他合作事项。八是双方加强合作备忘录的贯彻落实。

  支树平在致辞中表示,要充分认识关检合作的意义。推进关检合作特别是“三个一”合作,是关检双方共同的愿望,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关检合作新成果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关检合作的一个里程碑。海关和检验检疫同在口岸一线,都是非常重要的执法机关和涉外部门。党和国家对海关和检验检疫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海关质检加强合作,改善监管和服务。尤其是当前形势下,国家改革全面深化,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关检合作事关贸易发展,事关国门形象,事关改革大局。进一步推进关检合作特别是“三个一”工作,推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口岸、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举措。

  支树平指出,要倍加珍视关检合作的成果。近年来,关检合作不断加强,呈现出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趋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外贸压力加大、关检责任加大的新形势下,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深关检合作,成果来之不易,必须格外珍视、倍加珍惜。关检双方一定要着眼大局、求同存异、克服困难,不断研究探索、总结经验,使这份合作成果全面贯彻、日益完善。

  支树平强调,要认真落实关检合作的任务。这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共八个方面26项内容,既有成熟的经验,也有大胆的改革,贯彻落实的任务比较艰巨。《备忘录》签署后,将以正式文件转发至质检系统,要求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举一反三、深化合作、推进改革,争取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合作成果。

  于广洲表示,关检同为口岸重要的执法单位,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兄弟般的密切合作关系,尤其是近年来合力推进“一机两屏”、“三个一”通关改革试点等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他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通关一体化等重点改革领域深化关检协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行动。《备忘录》内容实在,充分贯彻落实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国务院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精神。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逐渐落实和国务院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改革的红利正在逐渐释放,加上这次关检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关合作事项的落地也将会逐渐释放“红利”,最终将惠及广大进出口企业,从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孙大伟,总检验师项玉章;海关总署副署长吕滨、孙毅彪、邹志武,党组成员黄胜强;关检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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