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提示:莫让小标签成为大阻碍
GHS全称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是联合国经济社会委员会为了统一化学品的危险描述,鼓励化学品安全运输,加强对人类和环境的保护和贸易促进而建立的。我国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自新条例颁布以来,标签不合格情况时有发生,2014年1月至5月,共有 399批产品被欧盟REPEX通报,其中16批涉及标签警示内容不符合欧盟要求。不合格标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标签的粘贴、拴挂或喷印不牢固,有的甚至未加贴GHS标签;标签中信号词、象形图、危险说明、防范说明和供应商标识五大基本要素不完整;象形图颜色使用不正确;标签不能正确表达警示信息等。
标签不合格主要原因包括:一是GHS标签逐渐成为一种贸易壁垒,各国对GHS标签的规范度要求越来越高,2014年2月20日,欧盟委员会修订5个现有的健康和安全指令,使其与最新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保持一致;4月8日,加拿大提出立法,提议将根据GHS中对工作场所化学品的规定对《危险产品法案》进行修订,美国和加拿大努力在2015年6月1日前创建一个最大限度针对每种危险品只允许使用一张北美标签。
二是企业对GHS标签的重视不够。很多企业认为产品质量才是关键,标签只是用来应付检验检疫部门的附属因素,没有技术含量,也不会影响销售。
三是企业有意识地更改标签或者使用空项标签。调查中发现90%的贸易公司不希望标签上体现生产企业相关信息,生产企业为了获利也不在乎有无供应商信息,还有的企业为了节约印刷成本而减少标签中的相关要素,甚至直接使用未加注供应商标识的标签。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应及时了解国外GHS政策法规的制修订信息,加强出口产品标签审核,必要时同国外客户进行GHS标签确认,防止因标签不合格而遭遇通报或退货。